根据10月29日,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。结合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和公司国家奖学金、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员工申请情况、既定评审规则,经学院员工评奖评优认定小组初评,拟增补推荐 陈怡彤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、胡常波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,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-2024年11月5日,若有疑义者于2024年11月5日16:00之前,向员工工作办公室吴伟泉老师反映(0571-86929253)。